关于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的通知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的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申请初始注册,经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建设部核准。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要求如下:
1.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到以下三个网址下载: www.cirea.org.cn www.bjfdc.gov.cn www.brea.org.cn )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由申请人贴在注册申请表上,另外一张在背面写清姓名。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由有人事代理权的人事部门盖章,证明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4.申请人如果是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两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5.申请注册人员数据库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数据库,随注册申请表一并上报。
6.注册费:60元/人
数据库的格式: Excel。
申请注册人员数据库的内容:(所有项目内容统一横向排列一行)
姓名、国籍、所在市、性别、民族、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电话、E-mail、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累计年限、其他执业资格、在申请执业单位担任的职务、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年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考试用档案号,现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申请执业单位名称、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执业单位法人代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数据库的内容:(所有项目内容统一横向排列)
企业名称、法人代码、所在市、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到期日
报送时间:2004年3月30日至2004年4月20日
报送方式:由机构统一报送
报送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703#
联系人:杨铭
联系电话:64409672
北京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一处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评估专业委员会
2004.03
附件 《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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