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文:房协 来源:房协 点击:549
关于北京市开展2004年度
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已取得房地产、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人员: 为提高我市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的业务素质、估价技能和职业道德,促进房屋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0号)的要求,我市将开展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培训对象和要求: 继续教育是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续期注册的必要条件,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估价师不得进行初始和变更登记。凡在2003年(不含)以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本次培训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均可参加,对参加培训的合格人员分别计入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分别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二、200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 2004年度培训内容为:估价行业的发展状况、问题和建议;估价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挂牌、拍卖和招标土地的评估等,共计30学时. 培训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5日。 培训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请登录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bjgtfgj.gov.cn或京房在线网站:www.houseway.com.cn下载《北京市房地产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
三、2004年度继续教育的组织领导: 2004年度我市房地产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北京房协房地产评估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教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培训报名安排: 2004年度我市房地产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定于2004年 4月19日至20 日报名,报名地点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大楼二层大厅(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报名时需填写《北京市房地产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两张(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培训IC卡(无卡人员请另行交纳一寸彩照一张和30元制卡费)。 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合计600元,其中包括: 1、资料费、证书费240元(包括上缴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学会的费用); 2、培训费300元; 3、IC卡费30元(有卡人员可不交此费); 4、餐费30元。 报名联系电话:64409809、64409672、64409671 联系人:周林 杨铭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房地产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http://www.bjgtfgj.gov.cn/doc/2004-4-14.xls
北京房协房地产评估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教信息中心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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