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北京市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文:房协 来源:房协 点击:1063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工商局继续组织开展“守信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的方法是:政府组织、企业申报、协会推荐、社会公示。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受托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守信企业” 公示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本年度“守信企业” 公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房协承担关于“守信企业”的受理、考核、推荐工作。 二、北京市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工作安排、申报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守信企业”公示标准、北京市“守信企业”年度公示申请书、考核表均已在首都工商www. baic. gov. cn 、北京房协www. brea. org. cn网址上发布,请查询、下载。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此通知后,认真学习文件,对照“守信企业”申报条件和行业公示标准进行自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于8月12日前报送到北京房协。协会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依照申报条件和公示标准进行考核,对符合申报条件,达到“守信企业”公示标准的企业,于9月初推荐上报北京市工商局审定。 四、首次申报2005年“守信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守信企业”年度公示申请书》(打印件); 2、《北京市“守信企业”年度公示考核表》只填企业名称,并在企业负责人处签字、盖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2004年度上半年、2004年度全年及2005年度上半年《利润表》(或《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6、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及信用管理自查报告; 7、其他与企业信用、声誉有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对2004年度已通过公示的老“守信企业”进行复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1、《北京市“守信企业”公示年度复查表》(打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04年度上半年、2004年度全年及2005年度上半年《利润表》或《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注:以上所有提交材料及复印件均需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六、费用: 此项活动协会不收任何费用,但市工商局向社会公示、制作证书及牌匾,应交纳成本费。 联系电话: 67131578(兼传真) 联系人:吕 宁、卢 伟 地址: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楼二层 邮编:100062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1.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北京市2005年度“守信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doc 2.北京房地产行业“守信企业”公示标准.doc 3.守信企业申报须知.doc 4.公示申请书(申报企业填写).doc 5.公示申请书填写说明.doc 6.公示复查表(04年度已公示守信企业填写).doc 7.公示复查表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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